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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启动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3日    阅读次数 :

校内各二级单位、全体教职工:

《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人〔2022〕6号)及其六个配套文件(以下简称“新文件”)已正式发文公布。根据学校决定和工作安排,现将学校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新旧文件衔接事宜

此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系列文件的修订,是学校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决策部署的一次重大举措,考虑到职称评聘工作涉及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和新旧政策衔接,学校决定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执行过渡期政策,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1.关于任职申报条件

原则上符合《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修订)》(西交校人〔2018〕45号)、《西南交通大学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人〔2017〕1号)、《西南交通大学高教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人〔2017〕2号)(以下简称“旧文件”)规定的“学历资历、基本业务条件和学术业绩条件”与新文件规定“基本要求、任职资格和业绩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进行申报,但学校鼓励申报人员按照新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2.两类人员执行新的任职申报条件

申请晋升教学岗高级职务的专任教师须按照新文件规定的任职申报条件执行。对具有博士学位且任中级职务满两年的人员,申报副高级岗位职务须按照新文件规定的任职申报条件执行。

3.启用新版申报表

为了有利于同行评审专家和各级评委对申报者情况进行精准把握和评价,申报人员须使用新版申报表——《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表》和《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个人信息简表》。

4.关于评审机构与评审流程

所有评审机构设置、申报与评审程序、相关评审规则、专业技术职务转评与认定等要求统一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5.关于岗位聘任与管理

对于通过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人员,均须按照新文件要求进行岗位聘任与管理,严格落实“按岗评聘”。

6.关于过渡期时间

此次过渡期时间为一年,自2023年起所有申报人员评聘要求均按照新文件执行。

二、申请范围和对象

1.申请同一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

符合文件要求的,按岗位分类别申请参加同一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者。

2.申请跨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转评

因岗位变动或从校外调入,且符合文件要求的,申请参加跨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转评者。

3.2021年8月31日(含)以前已达到实际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三、学历、资历与业绩计算时间

考虑到2021年为新旧政策过渡期,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学历、资历与业绩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四、评聘程序及相关工作要求

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个人预申报

1.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5日。

2.相关要求:

(1)申请人在预申报教师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一定要认真研判和比对自己的学术业绩成果,一般首先选择“常规评审”申报,只有业绩特别突出取得标志性成果者,可以选择“破格评审(正高)”或“特别评审(正高)”申报。

(2)对于“申请人申请同一等级专业技术职务连续两年评审未通过者,原则上须暂停一年方可再次申报”受限的,若在2020年8月31日后有新增的具有显示度的代表性成果可继续申报。

(二)各单位初审

1.时间:2022年3月6日至2022年3月15日。

2.相关要求:

(1)预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对预申报人的申报资格、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进行审查,重点审核申请人在师德师风以及思想政治方面的表现,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严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审核关。

(2)各单位将初审通过后的申报人相关材料提交至职改办。

(三)个人正式报名确认及资格审核

1.时间: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25日。

2.相关要求:

(1)二级单位组织初审通过人员进行正式报名确认。

(2)对于学校党群行政部门、业务部门与直属单位申报者,所在单位须组织对其进行民意测评,民意测评通过人员方可进入基层组评审。民意测评应重点考察团队协作、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采用投票表决方式产生测评结果,同意票超过到会人员的2/3及以上方为通过。鼓励各学院参照上述方式开展民意测评工作。

(3)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文科建设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战略与学科处、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负责的内容分别对申报条件中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和复核。

(四)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申报材料公示

1.时间:2022年3月25日—2022年4月5日。

2.相关要求:

(1)公示: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安排固定地点展示纸质材料两种方式,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二级单位向职改办报送本单位申请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拟评名册》。

(3)二级单位按新文件要求向职改办报送基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成员名单。

(五)职改办组织综合复核

1.时间:2022年4月6日—4月15日。

2.相关要求:

各二级单位将审核通过后的申请人材料(《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表》《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个人信息简表》以及各类支撑材料)报送职改办,由职改办牵头进行综合复核。

(六)代表性成果外审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送外审及其相关要求:

(1)申报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及其他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由学校统一组织外审,送审材料包括《西南交通大学校外同行专家评议表》(电子版本)、《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性成果送审基本情况表》(电子版本)、代表性成果(电子版,含论文检索报告)。

(2)除(1)中表述的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人外的代表性成果外,由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负责组织,将申请人的代表性成果送3名同行校外专家(具有正高级职称)进行匿名评审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校外同行专家评议表》,具体送审要求按照《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校外同行专家评议工作办法(试行)》执行。评审结果统一报送职改办。

(3)申请人在说明理由的前提下,可以对同行专家提出回避请求,但请求回避的同行专家一般不得超过2名。

(4)申请人的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鉴定费用,需由个人承担。由所在二级单位负责组织外审的,申请人将费用交由所在二级单位进行支付;由职改办负责组织外审的,申请人将费用交由职改办,由职改办支付给评审机构。

(5)所在二级单位向职改办报送《西南交通大学校外同行专家评议表》原件及《代表性成果外审情况汇总表》(填写由所在二级单位负责送审人员的汇总信息)。

(七)基层组评审

1.时间:约2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基层组评审及相关要求:

(1)各基层组召开评审会议,并根据学校批复的推荐岗位数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初级职务通过人选与中级及以上职务推荐人选。

(2)各基层组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基层组向职改办报送评审结果。

(八)学科分委会(评审组)评审

1.时间:约2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学科分委会(评审组)评审及相关要求:

(1)学科分委会(评审组)制定评审方案并报送职改办备案。

(2)各学科分委会(评审组)对基层组评审通过人员,召开会议听取申报人述职、进行学术评议,并在不超过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内,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中级职务通过人选、副高级职务的预通过人选和正高级职务的推荐人选。

(3)学科分委会(评审组)组织单位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学科分委会(评审组)向职改办报送评审结果。

(九)特别评审组评审

1.时间:约1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特别评审及相关要求:

(1)由学校组织召开特别评审会议。对所有申报“破格评审(正高)”“特别评审(正高)”且已通过基层组评审人员组织进行现场述职答辩。

(2)特别评审组对申请人进行会议评审,产生副高级职务的预通过人选和正高级职务的推荐人选,预通过人选和推荐人选直接进入校评审委员会评审。

(3)职改办负责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交通运输工程学部评审

1.时间:约2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交通运输工程学部评审及相关要求:

(1)交通运输工程学部制定评审工作安排并报送职改办备案。

(2)交通运输工程学部对学科分委会(评审组)通过的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所属二级学科申报人员进行会议评审。

(3)交通运输工程学部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交通运输工程学部向职改办报送评审结果。

(十一)校级评审委员会评审

1.时间:约2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校级评审及相关要求:

(1)校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对学科分委会(评审组)、特别评审组以及交通运输工程学部评审组通过的副高级职务预通过人选和正高级职务推荐人选进行会议评审,产生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最终通过人选。

(2)职改办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二)岗位聘任

5月中旬,学校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对最终评审通过的岗位拟聘人选进行聘任。新晋升的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统一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并约定岗位任务。对于教学科研岗和科研岗工科类专任教师在聘任时应注重工程实践能力的相关要求。

五、申诉

1.申请人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相关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相关部门应受理和反馈。

2.对于评审过程中若出现程序不规范、弄虚作假等情况,申请人可向学校职改办提出申诉,职改办负责调查并视具体情况提请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研究。

六、申请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提交材料

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将统一采用简化后的新版申报表,申请人须真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材料,并按照要求准时提交。具体材料包括:

1.《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表》(含个人基本信息与思想政治思想表现、申请岗位理由、任现职以来的岗位任职要求和学术业绩条件、所在单位全面审查意见等内容,分别由封面和附表1-7组成),每份附表单独双面打印,分别附上附表1并送各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汇总成册(注意:订书钉装订即可)。申请表一式三份【可复印职能部门审核后的原件】(人事档案留存两份,人事处留存一份)。

2.《拟评名册》。

3.《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个人信息简表》。

4.《西南交通大学校外同行专家评议表》(代表性成果外审人员填写,且务必填写符合文件要求并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的内容)。由职改办组织安排外审的人员,还需提交《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性成果送审基本情况表》,同时还需准备3项代表性成果(含论文检索报告),制作为PDF文档,合为压缩包,标题要求:“二级单位-申报程序类别(常规评审/破格评审(正高)/特别评审(正高))-拟评职务-姓名”,由基层组汇总后统一发送职改办(时间另行通知)。

5.各类支撑材料:最终学历、学位复印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令复印件,主持或参与项目的证明材料、发表期刊论文证明材料(含期刊封面、期刊目录页、论文首页、论文中明确了作者信息页面的复印件或其他明确作者信息的证明材料【请勿打印全文】,并用红笔标出完整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信息、并注明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中有学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外校人员等详细信息),其他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各类支撑材料装订成册,并在首页附上注明详细页面的目录(1份)。

6.申请其他专业技术系列中有国家相关考试要求的,如财会、卫生系列等,须提供通过考试的相应证明材料。

(二)二级单位提交材料

1.《拟评名册汇总表》。

2.《基层组评审委员会组成名单》。

3.《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工作安排》。

4.《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汇总表》。

5.《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性成果送审基本情况汇总表》(仅汇总由职改办组织送审人员信息)。

6.《代表性成果外审情况汇总表》(仅汇总由基层组负责送审人员外审结果情况)。

注:相关表格请从人事处网站中“相关下载-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用表”下载并填写,电子版由二级单位汇总后发送至职改办邮箱:zgb@swjtu.edu.cn。另外,请在填写表格时按照各类表格中红色字体举例内容的格式填写,如无相关内容请务必删除举例后再提交、打印。

七、相关事项说明

(一)关于学历认定

学历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时间为准,对当年参加博士答辩,取得答辩决议书的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取得答辩决议书之日起,一年之内未获博士学位者,取消已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论文期刊分级目录说明

1.对于以新文件规定的学术业绩条件申报的人员,期刊论文适用《西南交通大学高水平学术期刊分级目录(2022版)》。

2.对于以旧文件学术业绩条件申报的人员,工学、理学、生命、医学、经管类(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建筑与设计类(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美术、设计学)、图书情报、卫生系列可适用《西南交通大学学术期刊分级目录(2017年修订)》,其他人文社科类(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哲学、公共管理、法学、政治学、音乐与舞蹈学、体育学)、出版编辑适用《西南交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分级目录(2018年)》。

(三)科研项目分级说明

1.对于以新文件规定的学术业绩条件申报的人员,科研项目按《西南交通大学科学研究项目分类分级体系(2022版)》认定。

2.对于以旧文件学术业绩条件申报的人员,科研项目可按旧文件规定的项目分级标准认定。

(四)诚信及纪律要求

1.申请人须签订承诺书,承诺所有填写和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对于有造假、不属实等情况,取消其本年度申请资格并计入个人档案。

2.申请人与评审各相关环节专家、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文件中对评审纪律的相关要求执行。

3.对所有申请人员相关材料的审核,须落实具体审核工作责任人,由责任人签字,注明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其他未尽事宜,学校另行发布通知。

联 系 人:邹颖 梁含笑

联系电话:66366360 66366208

电子邮箱:zgb@swjtu.edu.cn

西南交通大学

2022年1月22日